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fā)《山東省能耗指標收儲使用管理辦法》,推進能耗指標優(yōu)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保障省級重大項目順利實施。《管理辦法》明確,采取依申請有償使用方式使用省級收儲能耗指標。價格實行基準價格制,能源消費指標基準價格200元/噸標準煤,煤炭指標基準價格150元/噸。
《管理辦法》明確了能耗指標的收儲范圍、收儲數量和收儲程序。收儲范圍包括:根據全省產業(yè)布局調整,“兩高”項目跨市域產能整合或向省外轉移產能時,轉出地騰出的能耗指標;各市通過淘汰落后產能、工藝技術改造等途徑,騰出的自愿用于省級收儲的能耗指標;全省發(fā)展核電、海上風電、“外電入魯”增量部分形成的能耗指標;其他適用于省級收儲的能耗指標。
從收儲數量上看,“兩高”項目跨市域產能整合或向省外轉移,轉出地產能騰出的能耗指標,屬于跨市域煤電項目產能整合的,依據省煤電行業(yè)轉型升級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涉及跨市域焦化項目產能整合的,騰出的煤炭替代指標70%省級收儲(2025年年底之前),騰出的能源消費指標50%省級收儲;其他“兩高”項目按照省市各50%的比例,實行分級收儲,省級收儲能耗指標優(yōu)先支持轉入地項目建設。各市通過淘汰落后產能、工藝技術改造等途徑騰出的自愿用于省級收儲的能耗指標,省級收儲數量由省、市雙方協(xié)商確定。全省“外電入魯”增量部分替代省內燃煤發(fā)電形成的煤炭指標,全部由省級收儲;對于全省統(tǒng)籌布局建設的核電、海上風電項目,建成投用后形成的能源消費指標和替代省內燃煤發(fā)電形成的煤炭指標,按照省市各50%的比例,實行分級收儲。
使用省級收儲能耗指標的項目,能效標準應當達到國內先進水平。范圍包括省級重點項目、納入各類省級及以上專項規(guī)劃或省委、省政府確定推進的關系全省生產力布局和經濟社會發(fā)展的重點項目、其他項目。(記者 陳曉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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