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珠海3月8日消息(記者 郭翔宇 通訊員 黃蘊磊 張夢穎)手機銀行對大家來說并不陌生,人們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通過手機銀行處理各種金融業(yè)務,節(jié)省了ATM機和銀行窗口排隊等候的時間?勺罱楹5膹埮繀s因使用手機銀行鬧出了烏龍事,她向生意伙伴誤轉了16多萬元,但對方卻一直不予返還。近日,香洲法院對這起不當?shù)美m紛對當事人進行耐心細致的調解,受益人梁先生終于同意全部返還張女士全部誤轉的款項166674.70元及相應利息。
張女士因與梁先生曾有生意往來而在自己手機銀行存有梁先生的銀行賬號。2016年1月12日,她用手機銀行轉賬給朋友時因疏忽大意,誤向梁先生的銀行賬戶轉賬支付了人民幣166674.70元。事后,張女士立即要求梁先生返還該筆款項,梁先生一開始答應返還,但之后卻以各種理由拖延不予返還。無奈之下,張女士只好向香洲法院起訴,請求梁先生立即返還不當?shù)美钊嗣駧?66674.70元及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由2016年1月13日起算至全部返還之日止)。
經香洲法院承辦法官多次調解,原被告雙方終于達成一致協(xié)議:梁先生同意向張女士返還不當?shù)美谋窘?/span>166674.7元及利息;若梁先生不按時付清全款,張女士有權就全部未還本息申請一次性全部強制執(zhí)行。
【法官釋法】
不當?shù)美m紛是指因沒有合法根據(jù)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損失的事實產生的糾紛,即一方獲得利益,他方遭受損失,獲得利益與遭受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根據(jù)《民法通則》規(guī)定,沒有合法根據(jù),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給受損失的人。一般情況下,不當?shù)美V訟中“無法律上原因”的證明責任由不當?shù)美姆颠請求權人承擔,即受損失的人應當舉證證明受益人存在“不當?shù)美钡氖聦,其訴訟請求才有可能獲得法院的支持。本案中,張女士向法院提交了通過手機銀行轉賬給梁先生的相關證據(jù),證明其誤轉了16萬余元給梁先生的事實,與此同時,梁先生未能證明其與張女士之間有任何合同依據(jù)或者法律關系而享有該筆款項的合法權益。因此,該款屬于不當?shù)美,梁先生應當返還張女士該不當利益。法官提醒廣大市民,通過手機銀行、支付寶、微信等轉賬交易時,務必要認真核對清楚收款方的姓名、身份、賬戶信息,避免一時手快發(fā)生類似誤轉賬的烏龍事件,產生不必要的法律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