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wǎng)佛山8月12日消息(記者鄭少純)7月30日,位于沈海高速佛山南海區(qū)西二環(huán)西樵路段,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與一輛小型轎車發(fā)生碰撞,造成4人死亡。近日,廣東省應急管理廳官網(wǎng)發(fā)布《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沈海高速佛山南海段“7·30”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掛牌督辦的函》。要求佛山市人民政府落實以下督辦事項:

一是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迅速成立事故調查組,抓緊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要認真落實《廣東省較大及以下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工作指引》,及時協(xié)調紀委監(jiān)委同步成立追責問責調查組,依法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二是請根據(jù)《關于建立事故初步調查報告報送機制的通知》要求,在事故發(fā)生后7日內提交初步調查報告,并每15日向省安委辦報告一次該起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進展情況。

三是在事故結案前以市安委會文件將事故調查報告(未定稿)報省安委辦審核,同時要附上移交紀委監(jiān)委的問題線索情況。如期限內未能完成調查的,需向省安委辦說明情況。

編輯:羅世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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